经典案例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
客户名称_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
网站类型_长沙品牌网站设计
制作时间_2014年3月18日
客户描述_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原名湖南省金融经济律师事务所,1993年由湖南省司法厅、原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原中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原名湖南省金融经济律师事务所,1993年由湖南省司法厅、原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合作组建,是全国第一批、湖南省第一家获准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曾获得“省直先进律师事务所”称号。本着“公平、民主、协同、宽厚”的办所宗旨,现已发展成规模较大、业务精深、专业性强、覆盖面广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目前,本所拥有特邀顾问2人,律师及律师助理31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1人,特聘教授1人、博士3人,硕士3人、注册会计师1人;拥有三百多平米的现代化办公室,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已入围长沙市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法律服务平台”、长沙市司法局法律服务定点中介机构(为政府投资提供法律服务)、湖南股权交易所定点中介机构,并且与长沙市妇联、长沙市雨花区妇联签订了长期法律服务合作协议等等。本所倡导“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理念,购置了19台办事车辆,大部分律师及律师助理均有驾驶执照。本所历来重视人才储备和培养,湖南大学法学院、湘潭大学法学院分别在本所设立了实习基地。
本所擅长于在金融证券、公司重组、资产处置、房地产等领域提供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本所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从业实践经验,先后为“湖南投资”、“湘火炬”、“金荔科技”、“海利化工”、“通程控股”、“新兴铸管”、“银河科技”、“湖南高速”、“天一科技”、“古汉集团”、“正虹饲料”、“华银电力”、“浏阳花炮”、“长沙市商业银行”等省内外20余家大中型公司的设立、资产重组、股票发行、收购兼并、企业债券发行等证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验证笔录和提供的优质高效服务,多次获得司法部和中国证监会及企业单位的高度评价。
本所律师目前担任“湘江世纪城”、 “天一科技”、“湖南尤特尔”、“德邦医药”、“古汉集团”、“国防科大医院”、“唯楚医药”、“省冶金行管办”、“顺天财富”、“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岳麓大队”和“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长沙县大队”等数十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其规范内部管理、理顺外部关系、防范经营风险、解决各类案件提供了卓有成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获得了顾问单位的好评。
同时,本所律师广泛为内外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公民个人等委托人提供各类民商事诉讼代理、民商事仲裁代理、行政诉讼代理以及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在医疗纠纷、劳资争议、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不良资产处置和破产清算、刑事辩护与代理等领域,专业知识深厚,业务能力突出,操作技巧娴熟,业界影响广泛。本所律师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公民个人代理了大量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如上市公司天一科技2亿元股权纠纷案,正虹科技2.3亿元股权转让、股权托管仲裁及诉讼纠纷案,浙江省近江集团诉华菱集团债务纠纷案,原泰阳证券股权表决纠纷案,长沙市电信分公司诉岳麓山渔场土地转让权纠纷案,冶金集团公司在湘潭锰业集团的破产债权案及卡丹顿(湖南)置业有限公司诉长沙市滨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拆迁补偿纠纷案,许某某与某三甲医院医疗事故争议案件、邓建明故意杀人省高院死刑改判案,湖南省证券公司原总经理李选明、湖南省有色公司原副总经理李会刚涉嫌经济犯罪案,等等。本所律师代理的诉讼、仲裁和执行案件,总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数十亿元,获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并与省市各级相关政府、金融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本所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从未出现过任何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今后,本所将始终本着“团结、进取”的精神,发扬“勤奋、诚实”的风格,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实现司法公正为己任,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团队作用,勤勉尽责,竭诚服务,为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有一定影响的律师事务所而努力!